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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网上备案所需资料及步骤
来源:众合信诚装饰   点击次数:次 添加时间:2019-03-02 08:32:00
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
备案方式:
备案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;
新修订的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》;
申请条件
除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外,其他新建、扩建、改建(含室内外装修、建筑保温、用途变更)工程(不含住宅室内装修、村民自建住宅、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)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消防设计备案。
申报材料:
1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;
2、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;
3、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;
4、消防设计文件;
5、施工许可文件;
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,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;
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,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,应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;
按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,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。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建设单位除提供上述所列材料外,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,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、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,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、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:
1、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;
2、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,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;
3、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。
 
办理流程
建设单位申报→消防机构受理→系统随机抽查→确定检查对象→消防机构审查(抽中项目)→互联网公告结果。
 
管辖分工
1.建筑消防设计审核、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按照属地监督管辖范围,分别由各区县(地区)消防支队、消防监督处负责;
2.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由轨道消防支队(消防工作组)负责;
3.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建设工程由开发区消防支队负责;
4.西站、天安门、燕山地区的建设工程,由西站消防处、天安门消防处、燕山消防处负责。
 
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
1、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号 82215440;
2、东城区公安消防支队受理窗口 金宝街52号--行政服务大厅三层 65258800-8112;
3、西城区公安消防支队受理窗口 西直门内大街75号—行政服务大厅 82141543;
4、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受理大厅 朝阳区东风乡豆各庄甲1号 85851331;
5、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受理窗口 阜石路67号--中关村行政服务大厅 68466367;
6、丰台区公安消防支队受理大厅 丰台区靛厂村325号 882499-6100;
7、石景山公安消防支队受理窗口 八角西街16号--行政服务大厅 68862643;
8、门头沟公安消防支队受理大厅 门头沟区体北路18号 60806540;
9、房山区公安消防支队受理窗口 CSD政府办公大厅三号门 81312683;
10、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受理窗口 昌平区龙水路22号行政服务大厅 60718028;
11、顺义区公安消防支队受理大厅 顺义区马坡镇 81499019;
12、通州区公安消防支队受理大厅 通州区万盛南街98号 52821199;
13、大兴区公安消防支队受理窗口 大兴区兴华南大街3段15号 81296070;
14、平谷区公安消防支队受理窗口 平谷区林荫南街13号 69962952-8211;
15、怀柔区公安消防支队受理窗口 开放路33号--行政服务大厅 69687725;
16、密云区公安消防支队受理窗口 新东路285号--行政服务大厅 69069661;
17、延庆区公安消防支队受理窗口 延庆县新城街2号 81198125;
18、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受理大厅 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10号 67515101;
19、清河地区公安消防支队 天津市汉沽区清河农场清河消防支队 85225040-5126;
20、轨道交通消防支队 海淀区德胜门西大街甲5号院轨道交通支队 62240569;
21、天安门消防监督处 东城区东交民巷37号 85223695;
22、燕山消防监督处 房山区燕山公安分局东风派出所 69342019;
23、西站消防监督处 丰台区莲花池东路110号 63953640;
 
办理时间
周一至周五(周六、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);
上午9:00至12:00下午13:30至17:30;
各区县公安消防机构受理窗口、政府服务大厅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。
 
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
详细内容请见“法律法规——规范性文件”一栏
重要提示
填写备案表时,“工程地址”后面的四个空格须填写齐全,否则将生成无效备案信息。 
收费依据及标准:
不收费